虽然很早之前就听过“增长黑客”这个词,但是直到今天看了光年实验室的几篇推文,才对这个词有了更深刻的了解,同时也突然意识到,原来在增长这个领域,有如此深刻的东西可以研究。

首先,这里的增长更多是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,实现产品或服务的用户增长。也就是说,我们面对的战场,是信息战场,也可称作数字空间

那么如果想在信息战场打胜战,就必须研究信息战场和信息战争的特点,否则不可能取得大胜,并且不同战场有不同战场的规律,比如在微信的战场和在抖音的战场,国内战场和国外战场就必然有很大的不同。但是这里面也一定有一些普遍的规律存在,只不过要时刻提醒自己,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。

当务之急,需要研究信息战场的特点和斗争对象。

信息战场的特点

首先,信息战场的特点,既然是战场,那必然涉及到时空二元。

信息战场的空间特点

就空间而言,从宏观上讲,信息的空间具有无限性,其实比较贴切的说法是虚拟性和无界性。但是就具体平台上,空间又具有有限性。信息无限性很好理解,也是很多人第一感觉,其无限性使其能够超越时空,能够穿越时间的限制,无止境向前运动。

着重应该讨论的是空间的有限性,有限性体现在:

第一,无论是内容流还是搜索流,都是在一定的平台上展示,虽然链接可以在平台间互相跳转,但是考虑到平台的割裂性以及各个平台的主动隔离,信息都是在特定平台上展示的。

第二,信息在平台以一定形式展现,如微信公众号文章以文章流展示,抖音视频以视频流形式展示,既然信息最后要以用户作为接收方,那么就需要考虑到接收者的接收形式。而接收的信息除了在手机屏幕上具备一定的空间局限性外,还在算法推荐上会涉及到地理空间(数据空间局限带来的地理空间割裂)、年龄、兴趣爱好、社交关系、平台规则、法律法规、网络等的局限。

总结一下就是,空间有限性体现在平台有限性,媒介有限性和数字有限性。

信息战场的时间特点

就时间而言,信息的传播与消费可以超越时间限制,但是信息的消费曲线有两方面的时间约束:

第一,算法带来的时间约束,信息的发布时间、社交关系或者付费推广,往往会影响算法推荐,从而影响用户消费。

第二,内容带来的时间约束,更多的点赞收藏转发评论会带来更多的消费增长,或者SEO做的好也会带来消费。

也即是说,信息战场看似无限的时间衍生,其实会被算法和内容质量约束而无法实现价值。且内容对用户时间的争夺上最终会使得好内容被长期看到,而99%的内容会以比特形态静躺在服务器上而不被消费。

信息战场的斗争对象

讨论信息战场的斗争对象对于战略战术的应用有着更深刻的影响。信息战场的特点是应该被我们所利用,要加强利用优势特点为我所用,同时规避其缺点。但是斗争的形式往往随斗争对象的改变而改变,所以需要加强研究,同时丰富研究手段。

信息战场的处理对象是信息,博弈对象是平台算法和其他竞争者

处理对象

处理对象是信息,那我们就需要运用信息论的方法去研究事物,这样才能找到信息的规律。信息方法论涉及信息的编码、信息熵(也就是信息不确定性或者叫信息量)、矢量化(信息的投射维度)、冗余度、等价性、信息增量、压缩比和失真率、信息正交性(叠加与删除)、互信息(相关性)、条件熵和信息增益、交叉熵(信息误判的损失)、信噪比、噪声、信道、信道容量。

信息虽然展示方式多样,包括文字、视频、音频、图片等,但是以目前的技术手段,因为平台分发信息的依据最为高效直接的还是处理文字(包括数字),所以研究博弈对象应该着重研究其对文字的利用,辅之以内容、合作对象、分发平台的研究。研究关键词的利用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。

通过对各平台专利的研究,也可以知道,目前对视频内容的分发维度包括视频标题、hashtag、视频音频文字、视频内容画面、视频内容画面出现的文字、发布时间频率、互动数据等。后面有机会专门写一篇博客介绍下平台如何分发内容。

博弈对象

另外平台算法,这里有个误区,觉得研究平台漏洞就可以实现增长,其实这个是被无数人证明是个错误的理念。不应该去研究平台漏洞,我们永远要相信平台的设计者是个聪明的人。但是这不代表我们就不研究平台的规则。只不过我们在熟悉平台规则外,最重要的站在平台的立场去思考平台用户,因为平台用户是平台赖以生存的根基,平台服务好用户才有平台生存的可能。所以我们也要跟平台一样,去研究平台的用户,去思考平台是如何给用户带来价值的,从而利用它们,发力点仍是用户。